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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二月 10, 2009

反跳槽法不如修改选举法

重贴 星期三, 五月 14, 2008
我国应该有的法律


在3.8大选后,国阵输掉了2/3的国会议席优势,虽然马上成立了新政府,这个新的国阵政府到底能维持多久?

在安华不断地公开表示已经得到足够的议员从国阵跳槽民盟,让民盟能获足够的议席推翻国阵,成立新的政府的时候,国阵如火如荼的开始要草拟反跳槽法,以阻止议员出现政党跳槽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阻止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离开所属的党派,加入一个更能与自己的政治理念的相辅相成的政党是不应该被阻扰或被禁止的;这就像一个员工离开一家企业到加入另外一家企业一样。

当然我反对立跳槽法是为了确保每个议员都能在所属的党和议院内更融洽地沟通以便为国家和代表的选民争取更好的将来。

同时,我建议修改我国现有的选举法以便应对跳槽的课题,我建议在选举法内增加以下的:

选举法第xx条
任何议员必须在胜选后的5年以内或下一届大选前以参选时的身份(包括所代表的党或阵营)担任议员,如果任何议员在期限内退出该党或阵营,成为独立人士或加入其他的党或阵营,他的议员身份将被剥夺;而该选区必须在30天内举行补选已选出新的议员。
附属条例:
有关议员可以在新的补选当中,以独立人士身份或代表其他的党或其他政党的身份参选位候选人。


这个条例的功能很简单,它主要是确保一些不道德的政治投机客在选后违背对选民的诺言而跳到别的政党谋取私利的。在这法律下,选民在该候选人跳槽或离开某党后,能够作出他们第二次的选择,当然如果该民候选人依然中选,这表示他的个人政绩是备受肯定的,不管是代表着哪方都一样,这表示党的背景并不是选民的关键,也表示候选人并不是完全靠某党而胜选。

星期日, 二月 08, 2009

山打根的龙虾伊面



上面看到的就是山打根龙虾伊面,如果想尝尝的话就要到山打根白沙崗去一趟咯。。

我相信这照片已经能过说明一切,我也没什么需要去补充了。。

至于我的评语:不错,吃起来有点像螃蟹加虾的肉,可是是很厚的螃蟹虾。。。哈哈。。。

引用KFC的口号:好吃到吮手指。。。哈哈。。

星期六, 二月 07, 2009

我家的“旺”梨果园



新的己丑年,我家变成了“旺”梨果园

我家满满的红“旺”梨,而邻居就满家黄“旺”梨。

别误会以为我们两家在搞对立,这可是我们两家商量好的布置方式,而且听说马航有派人 拍照。。

虽然如此,我家的“旺”梨比较够力,原因是最大的那个有4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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